全体股东:
鉴于目前公司的信息披露渠道被董事刘映控制,现就近日相关事项向全体股东汇报:
事项一:
公司近日收到郝峻卓、董辉、王红、张晓菁、叶荣清等14名公司核心管理和销售团队发来的《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》,及时向董事刘映送达了增持人签字确认的《告知函》及拟披露的《关于核心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》文件,要求董事会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,尽快披露增持计划的详细内容。董事刘映以“此时披露该公告,可能误导投资者并引起市场混乱”为由,在其他董事未反馈意见的情况下,代表董事会做出了不予披露《关于核心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》的决定。
根据相关规定,在董事会同意发布上述公告前,公司暂无法向股东及公众披露《核心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》的详细内容,但增持计划人的增持行动不受公告是否披露的影响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公告披露工作的进展情况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公司深知,各位股东对公司持续经营、团队稳定充满了不满和担忧。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有能力、有决心取长补短,在股东的信任和支持下,让和佳走出困境,重新崛起。
事项二:
公司获悉在部分股东中流传着不明来源的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》(下称“该文件”),经核实,该文件与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3日披露的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43)内容并不吻合。该文件的大部分内容与董事刘映于11月12日起草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的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》中拟附带审议的《关于发出投票征集倡议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》文件高度吻合。刘映、李美惠、程鹏、邹超、林小钰等5位董事,自2023年5月任职公司董事以来,从未与公司交流业务情况,对公司的业务情况知之甚少,其起草的《关于发出投票征集倡议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》与事实情况并不相符,疑似带有混淆视听、断章取义、误导投资者的动机。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组织专题会议,就《关于发出投票征集倡议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》相关事项的核查结果向公司独立董事、监事会进行了汇报及澄清。请收到该文件的股东不要信谣传谣,公司欢迎股东致电董秘办(0756-8686577、0756-8817494)预约亲临公司了解相关情况。
在这个艰难的时刻,公司需要各位股东的理解与支持。我们将保持信息透明,及时向股东们通报公司的情况。
事项三:
公司近日陆续收到合计持有公司3%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送达的《关于提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》,提议将《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》《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》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。
公司已将相关材料提交公司董事会,根据相关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董事会应于收到《提案函》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,将前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。
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正常运作,提高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治理水平及运行效率,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,提案股东推荐了来自医疗、金融、财务领域的资深人士。公司欢迎股东向公司推荐董事、监事,实现监督与赋能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临时提案的进展。
公司及全体员工会全力以赴,为公司的未来,必不辜负股东的信任。